計程車服務品質 台灣遠不如大陸

【聯合新聞網 記者梁欣怡/報導】


兩岸計程車服務品質大評比,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現,上海計程車不僅主動提供收據,收據單上清楚紀錄車號、司機工號、上下車時間、里程、單價及車行地址、電話等,應有盡有,反觀台灣,乘客開口要才會給,有時收據用完了,乘客只能自己想辦法,就算有收據,往往是一張空白單,一點用處都沒有。

消基會呼籲交通部,統一規定收據格式,補貼印製,並採購計程車印表機,再以低成本供應車行或計程車運將,確保每一台計程車都能提供消費者收據,提升服務品質。

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,也許消費者會覺得,一張薄薄的收據並不重要,但是若不小心在搭乘計程車時遺失物品,此時收據就很重要,可以直接撥電話至車行詢問,找回失物。

台灣許多地方搭乘計程車要用「議價」,對於不熟稔環境的消費者來說,非常有可能花大錢被敲竹槓,甚至有時消費者還會懷疑計程車運將在計費表上動手腳,這時計程車如能提供收據,上面載明各項明細,便可杜絕類似紛爭。

李鳳翱指出,除提供收據外,大陸各大城市還推出10點行為不收費的保證:違章行車不收費、交通事故不收費、車輛故障不收費、繞道行駛不收費、駕車吸菸不收費、終止服務不收費、拒絕用卡不收費、約車誤時不收費、違規違紀不收費、救死扶傷不收費。

因此,在上海搭計程車若遺失行李,運將不僅不收車資,還得付賠償之責,與消費者在台灣搭車的處境大不相同。

上海交通法令規定,若乘客覺得司機故意繞路或亂收費,可以記下司機前座的駕駛證號碼,再依每輛車上均可清楚見到的檢舉電話投訴,交通單位一旦查證屬實,司機不但要退還溢收款,還須再乘上10倍作為乘客的檢舉獎勵金,司機另須繳納罰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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